住房保障有哪些新举措 - 新闻动态

Date: 2007-04-30 01:57:40

昨日召开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提出,不断建立和完善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,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共享我市改革发展成果。

  大力推进住房保障,我市将有哪些新举措?昨日,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 行了详细解答。

  首度限定经济房最高售价

  今年,我市经济适用房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,小高层控制在2800元/平方米以内、多层控制在2600元/平方米以内。今后,物价部门每年将确定经济房的最高售价,并对外公布。

  此外,我市还将在经济适用房计划下达前,对申报项目销售价格进行预审,将开发商利润严格控制在3%%以下,并由开发企业对按预审价格销售作出书面承诺,否则不予下达建设计划。

  经济房将实行租售并举

  现实生活中,存在着一些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,又不具备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。为此,我市将探索租售并举的方式,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。相关部门将抓紧研究“经济房租售并举”操作方案,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。

  据了解,至今,我市通过建设销售经济适用房(含困难企业集资建房),一共改善了1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。通过廉租房制度,解决了1.6万余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。

  经济房销售按困难程度排序

  今年,我市将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,按收入和住房困难进行综合排序,使相对困难的家庭能够优先购房。

  从2005年底开始,我市对经济房销售实行网上登记、计算机摇号的方式销售。当登记购房家庭数量超出可供房源数量时,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确定各类户型购房家庭顺序号,并随机对未摇中号购买家庭重新排列备选顺序号,由公证部门对计算机摇号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,按公证的顺序号依次选房定房。新办法将对这套操作方案进行调整。

  拓宽拆迁户安置渠道

  2002年以来,我市每年完成的旧城改造拆迁都在200万平方米左右。昨日会议提出,我市将对被拆迁户采取多种方式安置,对符合廉租房保障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被拆迁人,优先保障住房。

  同时,配合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土地储备项目的拆迁工作,启动建设一批动迁安置商品房;在有条件的地区,将按照“双限双竞”(限户型、限房价、竞地价、竞房价)原则,有针对性地建设较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,向被拆迁人定向配售。

  实行进城务工人员公寓建设

  今年,我市将选择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、劳动关系较为稳定的企业进行试点,比照经济房政策,建设进城务工人员公寓或集体宿舍,年内启动青山船厂进城务工人员住宅建设项目。

  今年市政府办理的10件实事中,就包括“启动3万平方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专用住宅建设”和“为进城务工人员建设20万平方米标准化简易住房”等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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